主旨:檢送修訂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」及推薦表各1份,請貴校踴躍推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90143646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校推薦人選請依實施計畫規定之推薦資格、方式及程序辦理,填妥相關推薦文件後,於110年2月9日(二)前送書面資料至本府審查,以利後續報送推薦。
三、本活動110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,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,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,電話:049-2332110轉132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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