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0年第十屆教育大愛「菁師獎」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8348號函辦理。
二、遴薦日期自110年4月19日(星期一)起至7月16日(星期五)止,以郵戳為憑。
三、本項業務承辦人: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,聯絡電話:(02)2596-5858轉468,電子信箱:s130710@cyc.tw。
四、檢附原函影本及遴選辦法1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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